????西江都市報訊(見習記者 朱元冬 通訊員 胡亮)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消費新形式的不斷涌現,各種消費糾紛也層出不窮。為了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配合新《消法》的實施,8月13日,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專家組到梧州召開《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修訂調研座談會,并與梧州市工商局的基層執法人員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和交流。
????座談會上,與會人員交流討論了時下備受消費者關注的各種消費熱點問題。例如,到餐館就餐時遭遇“不準自帶酒水”等霸王條款、展銷會上商家出售“三無”產品等。針對目前出現的各種消費新問題,以及消費糾紛調解工作出現的困難,相關部門征集社會各界意見后,將在原《廣西消保條例》的基礎上作相應的改進。
????據了解,現行的《廣西消保條例》于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至今已有7年。新《消法》對網絡購物、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三包”和召回制度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規定,強化了經營者的義務。作為配套的地方性法規,《廣西消保條例》也需要根據新《消法》的內容作出相應調整。
????此次修改,將使條例的內容更加細化和具體化,使有關部門在處理消費糾紛時更加有法可依,也更能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據悉,新修訂的《廣西消保條例》條例有望在年內出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