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陳素雅 通訊員 李靖)日前,記者從梧州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獲悉,為規范慢性病診療規范,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梧州市根據《自治區衛生廳關于印發廣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常見慢性病門診治療基本方案和補償標準(試行)》等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將肺結核等19種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門診治療費用納入住院統籌基金補償范圍,并出臺《梧州市新農合慢性病診斷標準及用藥規范》指導就診。
據了解,梧州市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的慢病為肺結核病(現癥患者)、冠心病、高血壓病(II Ⅲ級)、肝硬化失代償期、慢性腎炎、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病人門診透析治療、甲亢、糖尿病、類風濕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重癥帕金森氏病、重癥精神病、惡性腫瘤病人門診治療、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重癥地中海貧血、風濕性心臟病、重癥肌無力以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十九種病種。在慢性病的診斷標準和用藥范圍中,《規范》要求門診慢性病的治療用藥治療時應首選基本用藥目錄中的相應藥品,并分別對19種慢性病從診斷標準、用藥范圍、門診檢查治療項目范圍以及處方用量等一一作出標準化規范。
梧州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梧州市新農合統籌工作在全市范圍內實行統一組織管理、統一籌資標準、統一補償方案,達到各地新農合補償標準一致的目標。因此,《規范》出臺后,19種慢性病的患者持合作醫療卡、身份證、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出具的慢性病診斷證明及相關化驗單到當地新農合經辦點申請,經梧州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審批合格后領取慢性病證。憑慢性病證、身份證和“一卡通”到梧州市內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就可以享受實行刷卡即時結算補償。據了解,目前梧州市慢性疾病補償標準為每人每年1200元,對低于每年1200元的門診費用按實際發票實行100%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