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空氣潔凈屏上冒用的企業名稱。黃波/攝
西江都市報訊 (見習記者 朱元冬 通訊員 黃波)當兩家外省企業因參加梧州本土企事業單位的項目招投標而發生合同糾紛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都會讓梧州的企事業單位深受其害,并且維權要涉及多個省市,給維權難度也會加大。近日,梧州市工商局就成功處理了一起因兩家外地企業招投標合同糾紛,使梧州本土單位利益遭受損失的案件,涉案總值近20萬元。
招標招來了假冒產品
日前,一封來自北京遠大博文科技有限公司的舉報信,寄送到了梧州市工商局。來信稱,在梧州某事業單位設備采購招投標項目上,由鄭州賽爾文物保護儀器設備有限公司向梧州市政府采購中心提供的空氣潔凈屏,為仿冒該公司的不合格產品。
經過工商部門的現場初步檢查,舉報情況基本屬實。由于所采購的設備價值較大,涉及北方多個省市,梧州市工商部門高度重視,立即對其立案調查。
按照政府采購的流程,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購買單位所需的儀器設備,中標企業需提供采購合同約定的貨品。但梧州市工商部門在調查中發現,在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的某事業單位設備采購會上,經北京遠大公司授權,由鄭州賽爾公司全權辦理,按投標要求提供北京遠大公司貨物的有關事宜。然而,鄭州賽爾公司中標后,卻沒有按照采購合同約定,向該事業單位提供從北京遠大公司購進的空氣潔凈屏,而是私下通過濟南鑫貝西生物技術有限公司,采購了一批由山東博科生物產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之后假冒北京遠大公司的產品,提供給該事業單位。
在現場,工商執法人員看到這些產品的機身外觀上,明確顯示“北京遠大博文科技有限公司YDAT—600”字樣。經北京遠大公司鑒定,確認現存于該事業單位內的11臺YDAT—600型超薄高效潔凈屏,均不是北京遠大公司生產的產品。
對于產品的鑒定和工商執法人員的調查證據,鄭州賽爾公司沒有提出異議,并且承認這11臺設備是以每臺5000元共55000元的價格,從山東購進。然而,如果依照鄭州賽爾公司與該事業單位簽訂的采購合同,來購買北京遠大公司的產品,則單價需要每臺18000元,總價值就達到198000元。鄭州賽爾公司企圖用他人貨品冒充中標貨,賺取差價。
就這樣,該事業單位花費了近20萬元購買設備,結果買來了低價的冒牌貨。
多地工商部門聯合辦案
在掌握事實證據后,梧州市工商部門又馬不停蹄地與北京、河南等地的工商部門聯系對接,希望相關部門能協調處理此案,挽回該事業單位的經濟損失。
梧州市工商部門認為,鄭州賽爾公司獲得北京遠大公司授權,達到競標條件,但在中標后,不履行采購北京遠大公司產品供貨的約定,而是把其他公司的產品冒用為北京遠大公司產品供給采購方,不正當競爭的用意明顯。該案屬《廣西壯族自治區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九條第五項規定的“偽造或者冒用他人企業名稱、地址和商品的法定編號、條形碼、識別碼、防偽標識”所指的違法行為,應依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然而,由于調查過程中,梧州市工商部門認為,鄭州賽爾公司在違法事實明顯且無法作出合理解釋的情況下,對冒用北京遠大產品的事實仍一直不予承認,也未采取任何積極有效措施,來主動改正自身的違法行為,嚴重危害了社會誠信體系,違法行為情節惡劣。
對此,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梧州市工商局對鄭州賽爾公司作出罰款20萬元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