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龍天傳 通訊員 葉潔玲)4月29日,記者從梧州市森林公安局獲悉,根據自治區有關精神,日前該局聯合梧州市工商局、林業局等多個部門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打擊販賣野生動物專項行動。行動當天,執法人員共依法查獲逾千只野生動物,并作放生處理。
4月28日,執法人員兵分三路,分別對倒水鎮沿線食莊、萬秀區和長洲區內各農貿市場及食肆進行突擊檢查。其中,執法人員在兩廣市場和富江小游園周邊的個別流動攤販處,發現有人非法出售水律蛇、菜花蛇、金環蛇等屬自治區及國家“三有”保護的蛇類共22條。對此,執法人員依法暫扣上述蛇類,并對相關檔主進行法制教育。
另據群眾舉報,執法人員在冰泉西路的一處私宅里查獲1453只鐵嘴禾谷鳥。據了解,該鳥類同樣屬于自治區級保護動物。隨后,執法人員將查獲1453只鐵嘴禾谷鳥運至梧州市白云山山頂進行放生,而被查獲的22條蛇類則被送往梧州市動物園進行管理,并另外安排時間放生。
梧州市森林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林業部門將嚴守生態紅線,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予以嚴厲打擊。根據我國相關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此外,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