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朱元冬 通訊員 黃成林 李晚昌) 為了加強消費糾紛調解過程中行政與司法的良性互動,整合調解資源,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2013年6月,梧州市建立了消費糾紛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聯動機制。
????至今,調解聯動機制的相關單位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梧州市消費者協會,聯合調解的消費調解成功率和履行率達80%,調解的成功案例當中,有兩起被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局選為典型案例。
????據了解,在調解聯動機制下,工商、消協、法院聯手調解了一些特殊的消費糾紛。2013年6月,市消協與原市蝶山區法院聯合為一個在某公園騎馬摔傷的消費者成功進行了調解,公園及騎馬項目承包方賠償了消費者8萬多元。去年10月,廣東東莞一名消費者向梧州市工商局投訴,稱某公司梧州分店所銷售的上海水仙冰箱存在安全質量問題,并造成其人身傷害,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一共128萬元。由于該案案情特殊,消費者提出的賠償金額較大,因此,梧州市工商局立即啟動了調解聯動機制,連同萬秀區法院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雖然該案消費者提出的訴求與商家同意的賠償方案差距過大,最后無法達成共識而依法終結調解,但是,雙方當事人都為梧州市工商部門和法院的嚴格依法辦事,一絲不茍的工作,以及熱情服務的工作態度而感到滿意。
????據介紹,“三位一體”的調解工作機制,搭建起社會調解組織與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聯合化解矛盾糾紛的對接平臺,在發揮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作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