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日報記者 袁琳 實習生 潘玉燕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政府關于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規范扶貧資產管理,建立產權歸屬明晰、權利義務匹配、運營管護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資產處置合規的扶貧資產管理機制,充分發揮扶貧資金項目效益,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5月14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印發廣西扶貧資產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這一文件,自治區扶貧辦相關負責人作了解讀。 問:《管理辦法》主要有哪些內容? 答:《管理辦法》共分為五部分,重點內容在第二和第三部分。 第二部分“資產確權”,一是明確扶貧資產類型包括公益性扶貧資產、經營性扶貧資產和到戶類扶貧資產以及這3種類型的具體情形。二是明確3種類型的扶貧資產產權歸屬。三是明確已形成的扶貧資產需要建立管理臺賬、登記造冊的內容。四是明確對“十三五”以來扶貧資金形成的資產,由縣級組織相關部門完成清產核資。2020年6月以后形成的扶貧資產,在項目驗收后,完成資產登記。五是扶貧資產實行信息化管理,需要先錄入廣西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進行系統核驗,無誤后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 第三部分“運營管護”,一是明確資產產權屬于縣、鄉政府的和屬于村集體的管護主體。二是明確3種資產類型的管護經費來源。三是明確扶貧資產運營要對上年度收益進行清算并公示。四是明確除到戶類扶貧資產外,其他類型扶貧資產凈收益可分配給貧困戶用于擴大再生產,或用于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開發公益性崗位、發展公共事業、公共福利支出、幫困救助、計提一定比例公積金用于彌補虧損等。五是明確扶貧資產運營收益的具體分配方案制定和公開的流程和分配原則。六是規定對扶貧資產拍賣、轉讓、報廢等處置的,應履行報批手續,扶貧資產拍賣、轉讓應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結果須在縣級政府網站、公開欄等予以公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處置扶貧資產,不得以扶貧資產為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問:《管理辦法》中的創新點是什么? 答:在《管理辦法》中,我們創新以資金性質為標尺,橫向界定管理范圍,將2016年以來使用各級財政扶貧資金(含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彩票公益金、粵桂扶貧協作資金、用于支持脫貧攻堅的政府債券等)、社會扶貧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納入扶貧資產管理范圍。利用廣西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建立全區扶貧資產動態管理信息化臺賬,對資產使用、經營、處置、收益分配等情況進行實時監管,確保扶貧資產安全運營,穩定收益。 問:《管理辦法》出臺后,如何推動落實扶貧資產管理工作? 答:自治區和市級扶貧、財政、農業農村及其他相關項目主管部門將持續根據職能分工,加強政策支持,統籌協調推進扶貧資產管理,組織研究解決扶貧資產管理中的具體問題,指導開展扶貧資產登記、確權、建立臺賬、運營、管護、收益分配、績效管理、信息化管理等相關工作;同時,自治區將扶貧資產管理作為市縣黨委和政府年度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和績效考評、常態化約談體系內容;在全區范圍內發掘扶貧資產管理使用好的典型做法,通過現場交流、會議交流、書面交流等方式,強化扶貧資產管理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