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 1月18日下午,丘先生因妻子聶女士遭受交通事故來到市法律援助中心進行咨詢。聶女士在交通事故中遭受重傷,萬秀區法院宣告其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社區也為聶女士發放了肢體二級殘疾證,指定丘先生為其監護人。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考慮到聶女士符合“承諾制”法律援助案件的條件,于是向丘先生介紹“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度”,讓其現場填寫法律援助申請材料和《承諾書》,并當場辦理法律援助手續。這是我市首個以“承諾制”辦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案件。 丘先生家庭經濟困難、符合法律援助范圍,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建議丘先生采取“承諾制”的方法申請法律援助,避免了丘先生因《經濟狀況證明》無法得到及時的法律援助,做到申請法律援助“跑一個部門、跑一次部門”,真正打通了群眾維權的“最后一公里”。 據了解,推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市法律援助中心維護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便民惠民的重要舉措。通過簡化法律援助申請材料,降低法律援助門檻,使農村“五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和無固定生活來源的重度殘疾人等17類人群,只需作出承諾,無需提供經濟困難證明,便可直接獲得法律援助。(韋金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