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 1月19日,男子莫某彬在圩鎮街道上占道經營,面對整治工作人員的勸導,不僅不配合,還揮刀相向。最終,莫某彬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當日下午,龍圩區新地鎮黨委、政府組織多部門在新地圩鎮開展整治“六亂”工作。其間,工作人員發現莫某彬正在新地農信社對出街道占道擺賣水果年貨,影響了街道正常秩序。工作人員上前對莫某彬進行勸導,要求其搬離。但是,面對勸導,莫某彬不僅不配合,還拿起飲料瓶砸向工作人員,并抽出刀具威脅工作人員。見狀,其他工作人員馬上對莫某彬進行勸阻并報警。接報后,新地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將莫某彬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調查。 經過派出所民警的調查,莫某彬對其妨礙公務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莫某彬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黃秋榕 李濤) |